规模化场动物疫病净化技术
发布时间:2021-06-19
技术领域:养殖业
技术概述:
技术要点:
<p>疫病净化技术主要通过“免疫(非免疫)—检测—淘汰/扑杀—再检测—淘汰/扑杀”的净化工作路线开展工作,运用自主抽样监测(本底调查)、强化免疫/非免疫控制、检测淘汰、全群清群与引种、监测认证与净化维持等手段,交叉贯穿,实现某种动物疫病或多种动物疫病净化。按照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场点净化顺序,先净化垂直传播疫病和重大动物疫病再净化其它动物疫病的病种净化顺序,先实施养殖场净化后实施区域净化的思路进行净化技术推广。 (一)免疫/非免疫的自主抽样监测。规模化养殖企业依据本场实际,针对疫病净化不同阶段采取相应措施,做到“一场一册”、“一病一策”。做好免疫病种的免疫程序执行,非免疫病种的筛查。通过自主随机抽样,每年1-2次采集不同生产阶段的畜禽血清监测抗体或感染抗体,采集拭子或组织样品开展病原学监测。种畜禽和后备家畜全覆盖抽检,其他生产阶段畜禽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检。 (二)强化免疫/非免疫控制。养殖场根据检测结果,对免疫病种的净化群体采取免疫、监测、分群、淘汰等管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促使全场疫病达到临床发病控制,再到最低水平免疫无疫状态,直至为下一步非免疫无疫奠定基础。对已经实施非免疫病种净化的群体,做好监测与感染病例的发现,做好淘汰与扑杀措施,维持免疫无疫状态。 (三)监测净化阶段(检测淘汰或全群清群)。针对免疫净化病种,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小于80%,实施免疫接种补免措施;净化群体监测病原学检测阳性,结合临床病例,进行阳性畜禽淘汰处理或全群清群。针对非免疫净化病种,净化群体监测感染抗体阳性或病原学检测阳性,结合临床病例,进行阳性畜禽淘汰处理或全群清群,保持持病种的净化。 (四)净化认证与维持阶段。通过前期的净化,连续两年的抽检监测,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大于80%,免疫病种或非免疫病种,监测为感染抗体阴性或病原学阴性,连续两年无临床病例,可基本认为达到净化状态,可按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示范场评估标准》,依照程序申请净化评估。达到净化状态或通过相关评估后,养殖场可开展净化维持性监测,主要做好病原学监测,适当调整免疫程序,评估生物安全措施有效性,评估感染风险。 疫病净化的开展,需要综合制定和调整本场的生物安全措施措施作为配套,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补齐生物安全短板,精准实施疫病净化。同时也要强化部门实施好对净化企业的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分级管理,对动物疫病净化场开展1-2次/年监督抽检;做好由点到面的工作总结与典型引导,积极组织开展疫病净化场区评估验收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场认证管理,积极摸索扩展其他病种或在其他区域开展区域净化工作。达到维护3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全面提升我省规模化畜禽场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图:疫病净化在我国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作用 图: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的基础内容 图:规模化场净化技术基础路线图</p>
适宜区域:全省生物安全条件较好的规模化养殖场(区)。
注意事项:需注意疫病净化成果的维持。
支撑单位:江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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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江西省2021年农业主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