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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养猪场免疫规程(试行)

发布时间:2021-06-19


规模化养猪场免疫规程(试行)

技术领域:养殖业

技术概述:该规范从规模场养猪生产实际出发,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规模化主场生产过程中疫苗的选择和保存,仔猪、育肥猪免疫程序,种猪的免疫接种及免疫接种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免疫副反应和应急救治等环节中的技术要素和操作要领;为科学选择疫苗,制定合理免疫程序,做好免疫预防和紧急救治提供技术支撑。 对规模场有效开展疫病防控,降低饲养成本,提高养殖效益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技术要点:

一、疫苗的保存 (一)人员和设施设备要求 各规模场必须建立健全疫苗保存管理制度。场兽医要熟悉疫苗管理知识。配备必要的冰箱、真空测定仪、温湿度计设施设备。需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保存 应根据疫苗说明书要求的温度,按品种和有效期分类存放,避免日光直射和受潮,保证包装完整无损以辨认其名称和有效期等。冻干活疫苗在-15℃贮存;灭活疫苗2℃-8℃贮存。 二、免疫程序 (一)仔猪、育肥猪免疫程序 1、猪口蹄疫免疫 (1)按照国家计划免疫程序开展,仔猪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免疫剂量分别是成年猪一半。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2)0型高效灭活疫苗:仔猪40-45日龄首免,每头肌注1毫升;100日龄2免,每头肌注2毫升,直至育肥出栏可不再注射疫苗。 2、猪瘟 (1)超前免疫:在哺乳阶段经常发生猪瘟时,可实施超前免疫。出生后吃初乳之前,每头仔猪肌注猪瘟细胞苗2头份,注苗后2小时再吃初乳;60日龄时加强免疫1次,每头仔猪肌注脾淋苗2头份。 (2)常规免疫:20日龄首免,每头肌注猪瘟细胞苗4头份;60日龄2免,每头肌注猪瘟脾淋苗2头份。 3、蓝耳病免疫 3周龄篮耳病弱毒活疫苗免疫,每头肌注1头份,免疫期4个月。 4、伪狂犬免疫 采用“三三七”免疫模式,即3日龄用伪狂犬gE基因缺失弱毒活苗1头份滴鼻,30日龄1头份肌肉注射加强免疫,7 0日龄1头份再加强一次。 5、猪圆环病毒病Ⅱ型 3周龄用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免疫一次,间隔3周加强免疫一次,每次1mL/头份,颈部肌肉注射。在新生仔猪免疫的基础上,育肥猪每半年免疫1次,每次2mL/头份。 6、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 断奶后7日龄后海穴注射疫苗1mL。 7、猪喘气病免疫 2日龄每头肌注1毫升,60日龄加强免疫1次,每头肌注1毫升。 8、猪链球菌病免疫 18日龄用猪链球菌双价灭活菌苗首免,每头肌注2毫升;35-38日龄2免,每头肌注3毫升;直至育肥出栏或作后备种猪使用,可不再注射疫苗。 9、副猪嗜血杆菌灭活疫苗 3周龄首免,首免后3周加强免疫1次,每次每头肌注2毫升。 (二)种猪的免疫接种 1、猪口蹄疫免疫 种猪每3个月猪0型口蹄灭活疫苗免疫1次,每次每头肌注2毫升。后备种猪于配种前10天与猪瘟疫苗同时接种分别肌注,每头接种高效苗2毫升。 2、猪瘟的免疫 (1)后备母猪配种前10天免疫1次,产仔后10天免疫1次,以后每次免疫应于产后进行,妊娠期不再免疫猪瘟,每头每次肌注猪瘟脾淋疫苗2头份。 (2)种公猪每年春、秋各免疫1次,每次每头肌注脾淋苗2头份。 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后备母猪配种前5~6周蓝耳病弱毒活疫苗免疫一次,配种前2周再免疫1次,每次每头肌注2头份,以后每隔3个月免疫1次(妊娠母猪可以接种),每次肌注2头份。 4、伪狂犬病免疫 (1)繁殖母猪于每胎配种前2周和产前2周肌肉注射2头份伪狂犬gE基因缺失弱毒活苗。后备母猪70日龄前期同商品猪,后期同繁殖母猪。 (2)种公猪每隔4~6个月用伪狂犬gE基因缺失弱毒活苗2头份免疫1次。 5、细小病毒免疫 种公猪一年两次接种。后备母猪配种前半月间隔2周免二次。经产母猪配种前免疫1次,免疫4次后可不再进行免疫,能获得终生免疫。 6、圆环病毒病 后备母猪配种前间隔3周基础免疫2次,产前1个月加强免疫1次,每次2mL头份;经产母猪跟胎免疫.产前1个月免疫1次,2mL/头份。 7、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 妊娠母猪于产仔前20-30日后海穴注射疫苗4mL。 三、注意事项 (一)免疫前准备 1、必须由专职动物防疫员组织实施动物疫苗接种。 2、详细了解被接种免疫动物的品种及健康状态。凡瘦弱、怀孕后期、患有陧性病的不宜接种。 3、仔细阅读疫苗说明书,了解其性能、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全面掌握所用疫苗的性能、用途、用法、接种方法,严格按照瓶签规定的要求接种。 4、疫苗要用真空检测方法抽检,并保存同批产品备查。 5、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使用说明书与瓶签是否相符,如不同,严禁使用;凡玻瓶有裂纹、瓶塞松动,油乳剂破乳,严禁使用。 6、接种前、后所有容器、注射器、针头等用品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以防交叉感染。 7、免疫接种前应当做好应急副反应救治准备,需必备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抗过敏药品。 (二)疫苗安全使用 1、疫苗必须现用现配,在规定时间内用完,稀释好的疫苗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接种完毕(一般15℃以下4h,15℃-25℃ 2h,25℃以上1h);超过半天,必须将疫苗液放在4℃冰箱内暂时贮存,如无条件也可放在有冰袋或冰块的冷藏箱(包)内。 2、液体疫苗使用前恢复室温并充分摇匀后使用;冻干疫苗加稀释液后充分振摇,必须全部溶解后使用,必须用规定的稀释液,严禁用热水或含氯等消毒剂的水稀释,稀释后的疫苗严禁用金属容器盛装。 3、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及无真空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4、对每批疫苗进行30头畜禽的安全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全面免疫。 5、接种过程应严格消毒,不得用同一注射器混用多种疫苗。 6、根据个体大小选择合适的针头,一般15kg以下用9×20、50kg以下12×25、l00kg以下12×30、种猪16×38针头应逐头更换,做到一个猪一个针头,保证垂直进针,严禁使用粗短针头和打飞针。 7、接种结束后,接种器具及所有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8、多种疫苗不能混合使用,如同时注射,要分开部位进行。 9、两种病毒活疫苗的使用要间隔5-7天,病毒活疫苗和灭活苗可同时分开使用,两种细菌活疫苗可同时使用。 10、在接种疫苗前后3-5天,不能使用抗生素。 11、夏季注苗应在早晚进行,尽量避免日光照射,注射完毕迅速放回疫苗冷藏箱。冬季注苗过程中,应做好防护措施,严防疫苗的冻结。 12、完成免疫接种后要及时填写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的品种、年龄、性别从及疫苗的来源、批号、接种时间等。 四、免疫副反应应急救治 (一)一般副反应 一般副反应短时间内可自行恢复,如伴有体温升高可用复方氨基比林,心脏衰弱、皮肤发绀可注射安钠咖,注意让动物保持安静,多次饮温水即可恢复。 (二)非休克 行走摇晃、口吐白沫时,应立即皮下注射0.1%盐酸肾上腺素ImL,视病情缓解程度,20min后可同剂量重复注射一次。 (三)休克 首先针刺耳尖、尾根等部位放血少许;取10%葡萄糖500mL,配合去甲肾上腺素2mg,静脉注射;逐渐苏醒恢复后,5%葡萄糖500mL配合VC 1g和VB6 0.5mg,静脉注射;然后再用5%碳酸氢钠100mL静脉注射。

适宜区域:适合于青海省各养猪县原种猪场、仔猪繁育场和其它各规模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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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青海省2021年农业主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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