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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处理技术

发布时间:2021-06-19


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处理技术

技术领域:渔业

技术概述:针对池塘养殖尾水污染特点,将物理沉淀、填料过滤、曝气氧化、生物同化等集成为一体的处理技术,通过对养殖区沟渠或边角池塘进行适当改造,在实现低投入的前提下实现养殖尾水的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该技术不仅具有良好的处理效果,而且建设成本低、占地面积小、不需要硬化土地且后期维护简单的优点,在省内普遍推广,并成为全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浙江模式”。目前全省已建立淡水池塘尾水治理示范点1万余个,台州、温州等海水养殖地区也在示范应用;全省完成治理面积96万亩以上。其中湖州市的德清县、南浔区基本实现了全域覆盖,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应。

技术要点:

1.淡水池塘 淡水池塘一般采用“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即“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工艺。 (1)养殖尾水处理区域配比面积一般应不低于整个养殖面积的6%-10%,其中对于虾蟹类(如河蟹、青虾等种草养殖)低污染品种不少于养殖水面面积的6%,乌鳢、黄颡鱼、大口黑鲈、泥鳅等亩产1500千克以上的高污染品种其尾水处理面积则应不少于养殖水面面积的10%,其他中污染品种(如四大家鱼、翘嘴鲌、池塘高密度养殖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等)应不少于8%。 (2)沉淀池:占养殖尾水处理区域面积30%-40%,水深2.0米-2.5米。 (3)曝气池:占养殖尾水处理区域面积20%-30%,水深2.0米-2.5米,池底铺设曝气盘,进行充气增氧,并分解挥发水体中有害物质。每667m2配置30-50个,配备相应功率的罗茨鼓风机,功率1.0kW-3.0kW;每667m2配置毛刷5000个-6000个,毛刷高度为1.0m,上下端固定,排列方向与水流方向垂直。 (4)生态池:占养殖尾水处理区面积40%-50%,水深1.5米-2.5米,放养规格不小于100g的鲢100尾-200尾/亩、鳙10尾-30尾/亩,螺蛳、河蚌等5千克/亩,岸边种植菖蒲、鸢尾等挺水植物,浅水区种植马来眼子菜、苦草等沉水植物,深水区放置生态浮床或浮岛。各浮岛、浮床底部总面积占生态净化塘面积的15%-30%。 (5)过滤坝:中轻污染养殖品种过滤坝内径宽不低于1.5米,长度不低于5.0米,过滤坝建议建1条及以上;中污染养殖品种过滤坝内径宽不低于2.0米,长度不低于8.0米,过滤坝建议建2条;而高污染品种过滤坝内径宽不低于2.5米,长度不低于10米,过滤坝建议建2条。底部采用水泥硬化,主体结构为空心砖堆砌,内部填料建议用多孔质的火山石、陶粒等多孔吸附介质,由下而上填料的直径逐渐减小,但最大直径不得大于10厘米。 (6)人工湿地:如有条件可将荒地进行利用建设人工湿地,通过沼泽湿地形式净化水质,若建设人工湿地,前面处理环节面积可适当缩小,但要保证总面积配比和沉淀池储水能力。 2.海水池塘 海水池塘一般依次采用生态沟渠、强化沉淀区、增氧硝化区、贝类滤食区和耐盐植物浮床/湿地等五类功能区进行治理。 (1)海水池塘治理至少应具有强化沉淀、增氧硝化、贝类滤食和耐盐植物等4个功能区,面积比例一般为1:1:2:2,总面积为养殖面积8%-10%。若池塘本身进行滩涂贝类养殖,可不设贝类滤食区。 (2)生态沟渠:对原进排水共用沟渠或独立排水沟渠进行改造清理,清理沟渠中的淤泥,置于沟渠两侧形成护坡,沟渠深度不小于1.5米,可在护坡淤泥中种植红树,品种可选秋茄、桐花等。 (3)强化沉淀区:该功能区铺设生物填料进行接触强化沉淀,生物填料可选择软性填料毛刷,单根毛刷直径15厘米,每平方米铺设15根,固定悬挂于池塘或沟渠水体中。 (4)增氧硝化区:该功能区铺设生物填料和曝气增氧设施,生物填料采用陶粒、砾石等,装袋后填装在区域内,填装量为每亩养殖面积2立方米,并在该区域进行曝气增氧,曝气功率按每亩水面0.1千瓦计。若在养殖塘内构建该功能区,可与强化沉淀区合并,将生物填料建成围绕出水口的滤坝,生物填料用量不变,宽度1米,高度不高于蓄水时水面。 (5)贝类滤食区:池塘区域可利用现有养殖滩面或重新建立养殖滩面,滩面高度1.3米,蓄水水深1.5米,水面距滩面应在15-30厘米之间,可养殖蛤蚶蛏等滩涂贝类,不进行投饵或肥水;沟渠区域可采用竹架等措施进行牡蛎吊养。 (6)耐盐植物浮床:该功能区可因地制宜选择现有池塘或沟渠区进行改造,在蓄水区域水面铺设浮床,也可利用周边现有湿地或平地进行改造,种植耐盐植物,使养殖尾水从地表流过形成表面流湿地。采用浮床时,按照养殖水面面积每亩不低于2平方米铺设,需将浮床固定。

适宜区域:

注意事项:该技术适宜全省海水、淡水连片养殖池塘、规模化养殖场或4园区。

支撑单位:1、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3、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4、湖州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0571-88731825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0572-2043910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0577-88213320 湖州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 0572-207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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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浙江省2021年农业主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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