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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防控技术

发布时间:2021-06-15


非洲猪瘟防控技术

技术领域:养殖业

技术概述:

技术要点:

一、猪场生物安全改造 1.猪场与周围环境应采用实体围墙,有效隔离,围墙不能有缺口,场内外区域,场内、外人员无法直接、间接接触。围墙外围1米范围清除杂草、树木,并做硬化及建立防鼠带。 2.在主干道与猪场专用通道交界处和猪场大门外分别建立洗消点,所有车辆在此处严格清洗、消毒、烘干(或熏蒸)之后,方可进入猪场外围。有条件的猪场可在距猪场500米以上距离建设中转站,或采用移动中转台。 3.规模猪场应建设密闭式大门,限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大门口设立消毒池,建立门卫消毒室,返场人员只能经固定通道进入。生产区与生活区之间必须严格分离,禁止外来人员进入,中小猪场要做到生产区人离落锁。生活区地面尽可能全部硬化。 4.猪场生产区实行小单元化改造,栏舍安装独立饮水器、独立料槽;保育、育肥栏栏舍之间改单层实心墙,实现小单元化。 5.猪舍加装防蚊、蝇、鼠、鸟设施,栏舍周边地面铺碎石子,通往猪舍外部下水道安装防鼠网。 6.有条件的猪舍可采用全封闭式,全新风、恒温环境控制。 二、猪群饲养管理 1.增加饲料营养水平,适当增加采食量,可采取自由采食、不限饲等,通过采食量及时了解猪只健康状况。适当增加猪群保健用药,可添加复合多维、黄芪多糖等,增强猪群免疫力,提高抗应激能力。 2.采取“全进全出”管理模式,实行同一批次猪同时进、出,同一猪舍单元的同一饲养管理制度。严禁传统的场外散养和放养模式,防止家猪与野猪接触,避免家猪在外随意采食丢弃的垃圾食物等。 3.猪场根据饲养单元大小,尽可能实现小单元化,按照平时70-80%容量确定饲养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隔栏饲养等方式。 4.保持栏舍清洁、干燥、通风,降低细菌、病毒载量,改善猪只生长环境,提高健康水平。 5.禁止泔水饲喂,饲料可采取膨化、酸化、熟化等措施,降低饲料中病毒、细菌、霉菌的含量,减少动物体患病风险。 6.做好非洲猪瘟的日常巡视排查,每天进行健康检查。一旦发现猪只精神不好,厌食,体温升高、皮肤发红等临床症状,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检测、早扑杀。 三、常规防疫 1.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做好生猪口蹄疫、猪瘟等疫病的常规免疫和驱虫,注意做好高发季节的加强免疫和补栏补针,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坚决禁止使用非洲猪瘟非法疫苗进行免疫。 2.定期进行全场环境消毒,根据不同的场景科学选择消毒药物和消毒方式(见附件1),应尽可能选择物理方式消毒,必要时可提高消毒频次;使用化学消毒药物时,应注意药物的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 3.加强对猪群的日常巡查和常规监测,定期评估免疫效果。对异常猪只(如发热、不食、精神沉郁、流产等不健康或亚健康)应及时隔离剔除,并采样监测。有条件的猪场可定期对生产区、办公区、门卫、食堂等场所开展环境非洲猪瘟风险监测。 4.对调入生猪严格检疫隔离,确认健康后方可入场养殖。对异常猪只及时诊断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生物安全管理 1.养殖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生猪贩运人员或承运人员、保险理赔人员、兽医、技术顾问、兽药饲料销售人员等)进入养殖场。若必须进场的(包括员工),应按程序严格隔离、消毒后进入。员工外出,禁止将工作服穿出场区。 2.所有外来车辆禁止进入养殖场,必须进入的物料运输车消毒后也不能进入生产区域,驾驶人员也不能下车。运猪车辆和猪粪便运输车辆经清洗、消毒、烘干(或自然干燥)后,方可接近猪场出台、中转站、粪污转运点,随后对车辆所经道路进行彻底消毒;饲料运送车应停放在场区外5-10米处,对车体和车轮进行消毒后,再由场内车辆进行转运,有条件的猪场可在生产区围墙内部建造料塔(不一定用料线),方便散装料车从外部卸料。 3.生活厨房最好设置于场区外,由场外直接配送熟食进入,在场内加工的,尽量批量采购食材,动物生鲜及制品禁止入场。兽药疫苗等小型物资应使用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泡沫保温箱后再转入储存、使用(建议至少存储14天后使用)。饲料等大件物资,应经臭氧或熏蒸消毒后入场,有条件者储存7-14天后才饲喂;其它物品根据物品类型、结合风险评估,选择合适的消毒方式,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4.引进猪只严格执行引种检测、隔离制度。引进种猪必须经过非洲猪瘟抗原、抗体检测,且为双阴性的方可引入。育肥场应全部空栏消毒后再购入仔猪,尽可能从一个来源、一次性购进仔猪,减少调入风险。销售生猪前,先将售猪通道提前消毒,批次出售生猪,严禁返场,避免内外部车辆和人员直/间接接触。场内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所有病死生猪发现后立即无害化处理,或冷冻保存交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适宜区域:

注意事项:五、应急处置 1.在非洲猪瘟疫苗合法疫苗正式上市前,一定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双向剔除思维,在精准检测的基础上,精准剔除,尽可能减少损失。在实施精准剔除、扑杀等措施时,应将掩埋地点、转运路线、专用通道铺设和特制专用工具小推车等工作落实后再实施,其它栏舍应采取封闭管理。 2.在日常巡查和发现猪只异常的,应对异常猪只及时采取原地物理隔离措施,停止一切存在异常猪只栏舍的活动(饲喂、扫栏、查情等),对同栋其它栏舍加强巡查,有条件的立即开展采样检测。监测到猪只ASFV核酸阳性后,根据栏舍隔离状况、饲养密度、猪只 健康状况、检测结果等进行扩散风险评估,合理选择处置措施。如个别栏舍有异常死亡或监测到ASFV阳性,可以采用同栏或相邻栏舍剔除措施;如多个栏舍有异常死亡或监测到ASFV阳性,应果断采取止损措施,即经检测呈阴性的,立即出栏屠宰,其余的就地扑杀无害化处理。有独立隔离舍的,也可将确认阴性的猪只单独转移,隔离饲养。在猪场虫媒生物、外环境监测到阳性后,应立即加强消毒和虫媒生物控制,并对全场实行封闭管理。 3.在剔除监测阳性和发病生猪的时,应采用就地无血扑杀的方法,防止病原扩散。转移病死猪或扑杀猪前,应规划好转运路线,有条件的应在规划路线上铺设密闭式彩条布通道,转运时用密闭的兽用尸体袋封装病死猪或扑杀猪,按路线转运出栏、出场。参与转运人员应固定,转运时穿上专用工作服和长筒靴(不使用生产工作服、靴),全程佩戴手套、口罩,转运完后应将使用过的彩条布进行焚烧,对相关栏舍、转运通道建议采用2%的烧碱,按照从里到外的顺序进行彻底消毒。栏舍、通道消毒后,将参与人员的衣物、车辆、物品可使用高温烘烤(70℃,2小时)的方式进行消毒处理,没有烘烤条件的应使用有效消毒药进行充分浸泡;人员经洗澡、更换所有衣物后方可再次入场(建议隔离3天后进入生产区)。 4.应急结束后,及时开展疫情回顾性调查和分析总结,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查缺补漏,防止病毒再次传入。出现ASFV阳性猪的栏舍在进行生猪剔除后应使用2%的烧碱溶液进行全覆盖泼洒(此时严禁清扫),然后进行栏舍密闭,至少空栏5个月后且环境抽样检测合格;或引入哨兵猪饲养,45天内(期间不得调出)无疑似临床症状且检测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

支撑单位:湖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省生猪产业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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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湖南省2021年主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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